旗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是土默特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
1.按照常委会工作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2.负责对旗教科文卫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向主任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
3.负责办理有关教科文卫方面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4.负责对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征求意见的教科文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5.协同有关委员会对政府报请备案的教科文卫方面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6.围绕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草案,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报告;为常务委员会决定重大事项提出决议、决定草案;
7.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对向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进行初审,并提出报告;
8.办理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9.负责对教育、文体广电、医疗、卫计、市场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旅游、红十字会、文联、科技、科协、档案、乌兰牧骑等方面的监督和联系工作。